安溪县首届“十佳信息技术人才”评选活动开始啦!!



安溪县首届“十佳信息技术人才”

评选活动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溪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相关领域中开展首届“十佳人才”评选活动的通知》(安委人才办〔2023〕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我县信息技术产业领域中开展 首届“十佳信息技术人才”评选活动 ,大力营造识才尊才重才爱才的良好氛围。






01

评选名额

评选安溪县“十佳信息技术人才”10名


02

评选范围

推荐人选需在我县信息技术产业工作三年以上,做出突出贡献、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信息技术产业优秀人才(我县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在党政机关工作的公职人员不列入评选对象)。


03

推荐评选条件


1.共性条件

(1)政治素质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得到广泛认可;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全职在安溪工作,注重选拔扎根基层一线人才,在专业、技能领域内处于领先地位;

(4)有经营管理企业的,所管理的企业无出现较大安全环保、质量、劳动纠纷等事故;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0 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个性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在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电子商务、网络安全管理等行业领域工作。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研究方向处于行业领域领先水平并取得一定成果,潜力突出。


04

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宣传发动

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管委会(简称“信息产业园管委会”)根据实际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方案,公布推荐推选办法,启动评选活动,通过“安溪组工”、“数字福建安溪产业园”微信公众号,以及县融媒体中心全平台推送活动通知,向社会大众发布评选活动启动等相关信息。

(二)组织评选

信息产业园管委会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法院、金融办相关单位、部门意见后,形成初步人选名单。

(三)考察联审

信息产业园管委会制定考察方案,报县委人才办备案通过后,由管委会组织考察,并提出建议人选,形成情况报告报送县委人才办。

(四)人选确定

由信息产业园管委会将拟定人选名单报至县委人才办,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最终人选。

(五)风采展示

结合年度人才宣传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对获评“十佳信息技术人才”的人员进行风采展示。


05

报送材料及要求

1.《安溪县首届“十佳信息技术人才”汇总表》1份;

2.《安溪县首届“十佳信息技术人才”申报表》1份(双面打印,与证明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3.经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材料;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成果或证明材料、主持(参与)过的重大项目证明等证明材料1份(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编号后与申报表、事迹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

4.申报材料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邮箱为ec26332258@163.com。所有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申报材料一人装订一本(安溪县首届“十佳信息技术人才”申报表、各种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文件夹名称为“十佳+推荐人选姓名+所在单位”。

5.请各相关单位人才工作负责人将以上材料于 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 报送至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管委会,联系人:林灵,联系电话:0595-26332258。


06

待遇和管理

(一)奖励办法

1.在首届乡贤人才发展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2.对尚未认定高层次人才的,可申报认定第六层次人才,并享受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3.优先推荐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4.优先推荐为各级五一劳动奖章及劳模。

(二)人才管理

1.“十佳信息技术人才”实施动态管理,如出现违反法律、受到党政纪处理和处分等情况的,由用人单位及时报告,将取消其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如出现离开本县情况的,由用人单位及时报告,将取消其相应待遇。

2.“十佳信息技术人才”要主动融入安溪发展,积极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人才政策宣传推介活动和专题讲座、作品或成果展览等学术交流和推广活动。要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主动培养和帮助中青年优秀人才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

3.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被纳入诚信黑名单。







附件:1.安溪县首届“十佳信息技术人才”推荐汇总表

2.安溪县首届“十佳信息技术人才”申报表

“十佳信息技术人才”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