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奖补

政策依据:《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安溪县扶持民营经 济发展若干配套措施〉的通知》(安政综〔2022〕2 号)

政策内容:对首次认定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 2 万元奖

励。对列入市级“瞪羚计划”的入库企业给予 5 万元奖励。对新

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

享受主体: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认定的)、瞪羚企业、省 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

申报渠道: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可根据本办法进行自主评 价 , 并 按 照 自 愿 原 则 到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服 务 平 台(www.innofund.gov.cn)填报企业信息,经公示无异议的,取得 有效入库登记编号。

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从http://xmgl.kjt.fujian.gov.cn 切换),进行网络申报。

申报材料: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瞪羚企业、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按政策直接兑现,免申即补。。

政策咨询:安溪县科技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232403